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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 “永川城市形象宣传语”有奖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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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393    更新时间:2016-10-29    截止日期:2016-11-26
为进一步提升永川形象,打造永川城市文化品牌,增强永川知名度、美誉度和认知度,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永川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征集时间
  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26日


二、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彰显永川城市特点、产业特色、旅游及历史文化底蕴,体现时代特征,展示永川精神和奋发向上的风貌。
  2、富有创意。创新生动、准确贴切,符合传播规律,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3、语言精炼。文字简洁、朗朗上口,富有韵味,便于记忆和传诵。
    4、体裁不限。每人投稿不超过5条,每条字数在16字以内,并配以阐释说明。


三、奖项设置
1、一等奖(采用奖)1名,奖金3万元;
    2、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
    3、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获奖作品有多名原创作者,奖金由作者均分;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交纳;获奖者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奖金。


四、作品评审
征集结束后,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宣传部将组织相关专家、领导组成评审组进行评选;入选作品报经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在《永川日报》、《永川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布。


五、投稿方式
只接受电子稿件,以word文档编辑,附件发送。邮件标题为“永川城市形象宣传语应征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yongchuanwxb@163.com
联系人:周兰   孙朝伟      
联系电话:023-49855131


六、特别声明
1、入选作品,著作权归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所有;
  2、因投稿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而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3、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宣传部有权对入选作品作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应用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5、投稿即视为同意本征集方案所有条款;
6、本次活动由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宣传部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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