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任务 > 平面标识
2万元 福州鼓楼区城区形象标识(LOGO)征集启事
0
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821    更新时间:2017-04-07    截止日期:2017-04-30
鼓楼区发布城区形象标识(LOGO)征集公告
 
    鼓楼区是福建省会福州的核心城区,是省、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形象窗口。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福州的发祥地,鼓楼不仅有“三山两塔”、三坊七巷、镇海楼、西湖等各级文保单位和风景名胜,更孕育了林则徐、严复等众多名人英杰,素有“海滨邹鲁”的美誉。近年来,鼓楼区持续加快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
  为了进一步塑造鼓楼区整体形象,展现良好精神风貌,提升鼓楼城区品牌,现面向全社会征集鼓楼区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
  福州市鼓楼区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7年4月5日—4月30日(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实行网络征集
  四、作品要求
  1.创意特色。符合鼓楼的城区定位,并彰显鼓楼特色,如地域特点、名胜代表、文史底蕴、发展定位等,具较强的标签性和明显识别度;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
  2.作品原创。作品必须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投稿者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借用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责任。
  3.利于应用。LOGO作品要有利于VI系统的拓展应用,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适用各种宣传,没有违反我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
  五、投稿须知
  1.作品提交AI或者CDR矢量格式,并配一张500K左右的JPG格式图;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每件作品要求附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说明。
  2.本次活动的入选作品,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获奖个人或单位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作品一经采用,入选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说明方案。征集结果公布后,未经采用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3.作者需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电话、QQ或微信号、地址、电子邮箱等。
  4.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投稿方式
  2017年4月30日前,将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fzwbqmt@126.com。
  七、奖项及奖金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入围奖,其中:
  1.一等奖1名,奖金2万元/件(不含税,下同);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件;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件;优秀奖14名,奖金1000元/件。上述奖项设置,对应20件网络投票选出的作品。
  2.入围奖10名,奖金500元/件。对应入围前30名但未能进入前20名(含)的作品。
  八、评选程序
  1.评选方式:采取网络投票(占50%)和专家评审(占50%)相结合的办法。
  2.评选流程:
  (1)专家初选: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初审,确定30件入围作品;
  (2)网络投票:30件入围作品将在鼓楼区的微信公众号“家在鼓楼”上展示,并开通网络投票页面,由网友投票选出前20件(含)作品。
  (3)专家复评: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的20件作品进行复评。
  (4)公布结果:综合网络投票(占50%)和专家评选(50%)得分,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获奖作品将在主流新闻媒体公布。
 
 
http://www.gl.gov.cn/archive/2017/4/5/769388.html

0